各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工作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规定,经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、37次会议研究决定,任命:
李彩芳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
田华锋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
王雅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(挂职);
刘晓安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(挂职)。
免去:
苏海甫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;
陈爱珍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;
张宝林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;
刘堂刚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。
陇县人民政府
2016年9月30日